揭開汾酒歷史神秘的面紗
□ 本報記者 梁瑜
汾陽地處晉西,有文字記載的歷史二千六百年,設都、州、府、縣、市建制長達一千五百余年。汾陽土地肥沃,氣候溫和,水質甘美,物產豐富,遠在六千年前,即有原始先民在此定居,開始了以農業(yè)為主的生產活動。
1998年,由國家文物局、山西省考古研究所聯合組成的考古隊進駐汾陽,對汾陽杏花村遺址進行細致的野外調查,用一件件深埋在地下的古代文物酒器撩開汾酒歷史神秘的面紗。
杏花村遺址在如今汾酒集團所在的杏花鎮(zhèn)東堡村東北方向,面積約十五萬平方米。根據獲得的層次關系及對其內涵的分析,考古學家將遺址形成分為八個階段,分別屬于仰韶、龍山、夏商文化時期。
其中第一、二階段,屬于大約六千年前的仰韶文化中晚期,在出土的器物中,有大量的陶質罐、盆、瓶、壺、碗、刀等生活用具,此外還意外地發(fā)現了稀世珍寶小口尖底甕,成為迄今為止我國最早的釀酒容器。原始先民把谷物裝進小口尖底甕中,待其發(fā)酵成酒后即可澄清飲用。甲骨文和鐘鼎文中的“酒”字,即從這種甕體象形演化而來。
杏花村遺址小口尖底甕的出土,把我國人工谷物酒的釀造時間提前到六千年前的仰韶文化中期。這個發(fā)現,為探討中華原始酒文化的起源提供了珍貴的標本,也為研究地球酒史找到一把新的鑰匙。
在杏花村遺址第三、四、五、六階段,考古學家們挖掘出相當數量的壺、尊、杯、甑、大口甕和三足杯等陶制酒具,這一時期,也是華夏造酒之祖儀狄和杜康生活的時期。
在杏花村遺址第七、八階段,主要為商代器物,其中的釀酒器、盛酒器品種數量均顯著增多,尤其是遺址中發(fā)現的玄紋銅爵,是商代青銅酒器中不可多得的藝術珍品。遺址中出現這樣精美的酒具,當時所釀酒的質量之好可見一斑。
得天獨厚的杏花村,用水和高粱釀出屬于自己的榮譽與財富。這里有著讓人羨慕的自然地理條件,氣候溫和濕潤,土地肥沃平整,出產的高粱顆粒飽滿,營養(yǎng)豐富,非常適合釀造使用。這里還流淌出源源不斷的地下泉水,清澈透明,味美甘甜,杏花村的空氣和土壤,也含有多種極利于釀酒的微生物。這些都構成了非他處可比的產酒優(yōu)勢。
多少年來,杏花村人把他們的這種優(yōu)勢稱為“天、地、禾”。天,就是氣候和看不見摸不著的微生物;地,就是這里的神井和神泉水;所謂禾,就是指汾河水土孕育出的高粱、豌豆、大麥。
除此之外,杏花村汾酒還與西北的匈奴人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。
汾陽古稱茲氏,漢魏之前,與匈奴、鮮卑等少數民族隔黃河而居。長期以來,兩岸紛爭不斷,刀光劍影,爭戰(zhàn)激烈。經年累月的戰(zhàn)爭使兩岸民族兩敗俱傷,筋骨大傷。曹魏時期,由于兩族人民對戰(zhàn)爭的厭倦,漢朝廷實施和靖政策,終于促成一些匈奴部落的內附和移民。
據《晉書》記載:“魏末,復改帥為都尉。其左部都尉所統可萬余落,居于太原故茲氏縣。右部都尉可六千余落,居祁縣。南部都尉可三千余落,居蒲子縣。北部都尉可四千余落,居新興縣。中部都尉可六千余落,居大陵縣?!边@一記載說明,在魏晉時期,應該有三四萬匈奴人移居到山西省,其中汾陽就達一萬多人。
朝廷允許匈奴人移居內地,目的是要同化他們,采取的自然是與漢民雜居的方式。這大大方便了漢匈兩族群眾,他們互相交朋友,交流釀酒技術。于是汾陽地方釀酒數量大增,酒的質量也越來越好。正是這種民族的交流和互動,促使山西地區(qū)生產出一系列名酒。其中汾陽杏花的汾清酒和竹葉青酒,最為人們喜歡和賞識。成為最早載入史冊、為人所稱道的中國名酒。